在加拿大医疗器械注册过程中,准确判定产品的申请类型至关重要。2025年8月,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了最新《Guidance for determining medical device application type》(医疗器械申请类型判定指南),明确了“单一器械、器械家族、器械组、器械组家族、系统及体外诊断试剂盒”等六大类别的适用条件与示例。该指南为制造商提供了清晰的框架,帮助企业在制定注册策略时更高效、合规地完成申报,避免因路径选择不当而造成时间和成本的浪费。
https://www.canada.ca/en/health-canada/services/drugs-health-products/medical-devices/application-information/guidance-documents/guidance-determining-medical-device-application-type.html
2025年8月,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发布了《医疗器械申请类型判定指南》。该文件旨在帮助制造商厘清何种情况下产品可作为“单一设备”申请,何种情况下可作为“家族”“系统”或“试剂盒”合并申请,从而提升申报效率,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指南适用对象为同时受《Food and Drugs Act》(食品与药品法)和《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s》(医疗器械条例)约束的医疗器械,不适用于个别器械(如兽用器械)。
1. 单一器械(Single medical device)示例:避孕套(8、12、20只包装),带普通电池的助听器。若组件本身也是医疗器械(如导丝+导管),则不属于单一器械,应作为“系统”申请。2. 器械家族(Medical device family)相同制造商、设计、工艺和预期用途,仅在尺寸、颜色、形状等方面存在差异。示例:不同屈光度的人工晶体、不同尺寸的骨板、颜色不同的助听器。不属于家族的情况:不同光学设计的人工晶体、不同原理的超声设备。3.器械组(Medical device group)4. 器械组家族(Medical device group family)由同一制造商生产,预期用途一致,仅在数量或组合上有所差异的多个器械组。示例:不同组合的外科手术包系列、同一品牌下不同尺寸的血管支架套件。由多个组件构成,共同实现器械功能,需有统一的系统名称并建议体现在标签上。示例:射频消融系统(发生器+电极+电源车)、分析仪与其专用试剂盒。注意:同一制造商下的系统组件可兼容,但若组件来自不同制造商,应单独持证。试剂盒(Test kit):相同预期用途、相同设计和配方,仅在规格或平台差异上存在小变动。示例:不同包装规格的 HIV 快速检测试剂。IVDD家族:如同一设计的血糖仪,品牌不同但用途一致。IVDD系统:分析仪与专属试剂组合并且仅能彼此配套使用,可作为系统;若分析仪可支持多种非互相关联的检测,应分别申请。特殊情况:血型/组织分型试剂、药物滥用检测、多分析物质控品等有专门合并申请路径。
申请策略:制造商需在申请时提交结构判定的理由说明,引用法规条款,并在附信中阐明。风险等级优先:若组合内存在不同风险等级的器械,应按最高等级要求提交资料。标签要求:系统名称和各器械的device identifier 必须体现在最终许可证/授权书上。重大变更:若家族内某型号变更未同步应用于其他型号,可能需单独申请新证。
本指南的发布为企业进入加拿大市场提供了更清晰的路径。通过准确判定申请类型,企业不仅能节省时间与成本,还能提升审评通过率。对于结构复杂或存在疑问的产品,建议在递交前与加拿大卫生部保持沟通,确保申请策略合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