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医疗设备管理局(MDA)发布重磅公告,宣布对 2025 年第 1 号通函进行小幅修订并更名为《2025 年第 2 号医疗设备管理局通函》。该新规于 9 月 30 日正式生效,同时原 2025 年第 1 号通函同步废止。新规及配套文件的核心目标是简化跨境医疗设备的准入流程,同时明确合规评估的具体操作标准。
https://portal.mda.gov.my/index.php/announcement/1655-pengumuman-surat-pekeliling-pihak-berkuasa-peranti-perubatan-bilangan-2-tahun-2025-penilaian-pematuhan-bagi-peranti-perubatan-yang-telah-diluluskan-pihak-berkuasa-negara-lain-yang-diiktiraf
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是将新加坡 HSA 和泰国 TFDA 颁发的上市前批准文件纳入 MDA 认可范围。这意味着,获得这两个机构批准的医疗设备,无需重复完成全套审批程序,可通过 MDA 指定的验证流程完成合规性评估,大幅缩短进入马来西亚市场的周期。为配合新规实施,MDA 同步更新了配套指导文件《MDA/GD/0068—— 合规评估机构指南:通过验证开展合规评估》,明确了合规评估核心要求:(一)适用范围:覆盖获认可境外机构批准的 B/C/D 类医疗器械的初始及再认证评估,A 类设备豁免 CAB 合规评估。(二)评估路径:未获认可资质的设备走完全评估路径;已获认可且无安全问题的设备走验证评估路径。(三)CAB 要求:需验证以下四个核心要素:质量管理体系、上市后监督系统、技术文档和符合性声明。(四)资格要求:产品需获得至少一个 MDA 认可监管机构的批准。
除新增的新加坡 HSA 和泰国 FDA 外,MDA 认可的境外监管机构还包括:
随着 MDA 认可监管机构清单的动态调整,马来西亚医疗设备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相关方需持续关注政策更新,主动适配监管要求,在把握市场机遇的同时,共同维护市场的合规与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