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D注册】IVD临床试验常见问题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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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4 11:20:40
                                -IVD临床试验常见问题与解析-

一、样本量如何确定?

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样本总体例数必须符合《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或《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试行)》的要求,阳性样本、阴性样本及干扰样本的分布情况也应该符合各临床机构分别统计及总体统计的要求,以有效验证该试剂的临床性能及预期用途。若没有指导原则或指导原则中没有具体例数要求,一般要求临床阳性样本不低于30%。(MISSING)对于罕见病检测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临床阳性样本数可酌情减免,但临床总阳性样本数仍应具有统计学意义,而多项联检产品的每项待测物的样本数也必须符合要求。


二、检测结果不一致样本确认?

为了确保体外诊断试剂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临床试验方案中要明确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和对比试剂检测结果不一致样本的判定依据,若有发现不一致结果,应采用“金标准”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复核,以便给出最终确认的结果或判定。如无需复核,也应详细说明其理由。


三、临床是否可用回顾性样本?

需要应尽可能使用前瞻性的样本,如必须使用部分的回顾性样本,应该在试验方案中说明使用理由。


四、产品检测范围较大或干扰样本较少,是否可在样本添加纯品来试验?

临床试验必须要使用原始样本进行检测,线性的范围较大时可延长试验的时间,原则上需覆盖线性的范围。


六、如何统计体外诊断试剂定量检测产品临床试验数据?

定量检测产品的临床试验结果,应采用回归分析等相应的统计分析方法,在合理的置信区间内,检验两种试剂的结果是否具有显著相关性,以及定量值的结果是否存在显著的统计学差异。此外,为了更好地证明两种试剂的关联性,在可以的情况下,应考虑到不同样本浓度区间试剂的性能可能存在的差异,对总体浓度范围进行区间分层统计,并分别对不同浓度区间内的结果进行相关性分析。


七、具有均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多种适用范围是否免临床?

申请人可以在确保与《目录》所述适用范围实质等同的前提下,对申报产品的适用范围做出略微调整。同时,为了确保申报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申请人应该对其申报产品的适用范围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且具有相应适用范围的产品进行比较,并提供支持性资料来证明这些差异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八、提交伦理文件时注意事项

申报时,应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及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样本。伦理委员会同意开展临床试验的书面意见应提交原件,由伦理委员会盖章,写明方案版本号和版本日期,并注意产品信息和临床试验信息与实际临床情况的一致性。如果在试验过程中发生方案修改,则需要经过伦理委员会的同意,并提交伦理委员会对方案修改的意见。另外,机构在进行临床试验时,均应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如果机构没有伦理委员会,则应出具相关的情况说明,以及提出伦理方面的意见。如果临床试验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后可以免除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则应在伦理委员会书面意见中明确表明免除知情同意的情况


九、试验使用试剂是否必须使用同一批次

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使用多个批次,但是需为在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条件下的生产批次。


十、试验记录中时间点问题

如果项目对时间点有明确的要求,需要将记录精确到分,以此明确实际操作的时间线。


十一、是否可用未上市仪器进行试验?

允许使用未上市的配套仪器与试剂的一同进行临床试验,但是应注意两者注册申报资料和临床试验具体要求差异。


十二、对不明确临床相关

对于某些目前尚不存在明确的临床诊断“金标准”以及同类产品上市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研究者可以依据现有临床实践和理论基础,建立合理的方法,进行比较研究,这其中可以采用核酸序列测定、GC-MS/MS等实验室检测参考方法作为对比方法。然而,这些方法需要专门的设备仪器和试验条件,因此临床试验机构可能不具备相关检测条件。为此,申请人可以尽可能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或者将未具备检测条件的部分临床试验委托给专门的测序机构、具备一定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认可,提交临床试验机构与受委托机构的委托证明文件,并评价对比方法的方法学研究和整体质量。


十三、采用测序方法作为对比方法时应提供哪些临床资料

1. 信息性内容:采用测序方法时,临床试验资料中应提供测序方法的相关信息。

  1.1 应提供测序方法的原理、测序仪型号和测序试剂及消耗品相关信息;

  1.2 应提供测序的方法所用引物相关信息,如基因区段选择分子量、纯度、功能性实验等相关资料。引物设计应该合理涵盖考核试剂扩增的靶核酸区段、位点、以及所有突变的类型。

2. 方法学验证信息

  2.1 对所选测序方法分析性能进行合理的验证,尤其是那最低检测限确认,建议把所选测序方法与申报试剂的相关性能进行适当比对和分析。

  2.2 测序方法要建立合理的阳性质控品和阴性质控品对临床样本的检测结果来进行质量控制。

  3.测序结果信息

  除结果数据表中的测序结果外,应提交有代表性的样本测序图谱及结果分析资料。

十四、临床试验检查中其他常见问题

1. 仪器使用记录未明确实际使用的仪器编号;

2. 临床试验培训记录不全或缺乏预实验;

3. 入组样本不符合受试产品要求,如说明书规定保存7天内的样本,实际操作时已超过时间限制;

4. 实验记录设计不合理,无法溯源至样本的唯一性;

5. 受试产品无运输、交接、保存、分发记录等;

6. 对储存有温度要求的受试产品,运输环节无温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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