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化妆品成分的系统性名称——INCI,在各国的应用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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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14: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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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么是INCI名称?拥有INCI名称是否可以在化妆品中使用?


1.1 INCI名称及定义

INCl名称 (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Cosmetic Ingredient)是国际公认的用于识别化妆品成分的系统性名称,由国际命名委员会(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Committee,INC)审定和分配,最终发布于美国个人护理品协会(Personal Care ProductsCouncil,PCPC)的《国际化妆品成分字典和手册》(International 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 and Handbook)和wINCI线上数据库1中。

其中,wINCl数据库为付费会员制,需付费才可搜索查看原料的完整专论(Monograph)内容,原料专论内容包括原料INCI名称、INCI专论ID、定义、分类、使用目的、来源、商品名和其他名称(如中文名)等信息。

1.2 INCI名称的意义

PCPC对INCI进行监督,其致力于为全球提供准确、透明和统一的化妆品成分术语。此外,通过与其国际相关贸易协会以及世界各地的其他组织密切合作,PCPC努力使 INCI能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在语言和法律法规上的不同要求。

统一的化妆品成分名称系统,可以确保皮肤科医生和医学界其他人员有序传播科学信息,这有助于识别造成不良反应的药物;确保科学家以统一的名称引用科学和其他技术出版物中的信息;同一材料的多个名称不会导致混乱、错误识别或重要信息的丢失。它还使化妆品行业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有效跟踪成分的安全性和监管状况,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不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最后,为消费者提供透明度,因为无论产品的原产国如何,成分都通过统一名称进行识别。

1.3 INCI不代表的意义

化妆品成分的INCI名是成分识别的重要组成部分,但INCI名称并不具有法律性,原料有INCI名称并不意味着该原料已被批准用于化妆品,也不能代表该原料的安全性,或者其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符合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法规。




二. INCI名称对于化妆品注册是必须的吗?各个国家/地区的法规要求是如何呢?


2.1 CN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 第62号) (nmpa.gov.cn)

在境内使用的允许化妆品原料需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中,否则需经过新原料的注册/备案,才能作为新的化妆品原料使用,以上均需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存在如下说明,即在此目录中并不全为INCI名称,存在一定的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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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US

根据Fair Packaging and Labeling Act,一般化妆品包装和标签中需使用通用名称或常用名称列明化妆品成分。

而美国21 CFR 701.3 COSMETIC LABELING-Designation of ingredients规定,如化妆品成分21 CFR 701.30 COSMETICLABELING-Ingredient names established for cosmetic ingredient labeling中无指定的名称时,应优先选用CTFA (Cosmetic, Toiletry and Fragrance Association, Inc.) 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

在FDA Direct系统中,进行列名提交,优先匹配Unique Ingredient Identifiers(UNI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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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U

根据Regulation(EC)No 1223/2009,化妆品标签包含成分列表,相应的成分名称应使用欧盟委员会编制和更新的CosIng数据库中列出的通用成分名称(包括INCl名称)表示。


需要注意的是,成分可检索到,不代表可使用,需要注意是否出现在附录中,根据情形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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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ASEAN

HSA | ASEAN Cosmetic Directive

根据东盟化妆品指令,化妆品成分命名标准参考清单为国际化妆品成分词典(NCI)、英国药典、美国药典、化学文摘服务(CAS)。


此外,还需确定成分是否在附录清单上,根据具体的要求评估成分是否可以在化妆品使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泰国有单独的禁止用作化妆品生产原料的物质名称的清单,需要额外审查。

2.5 JP

在日本上市的化妆品原料成分,均需出现在数据库中检索到Cosmetic-Info.jp:化粧品技術者向けデータベースサイト(非PMDA官方)。


不在上述数据库的成分,可在拥有INCI名称(非英文名称)后进行成分添加。


2.6 KR

由韩国化妆品协会(KCA)대한화장품협회 - 성분사전 (kcia.or.kr)的数据库可检索可使用的成分,一般以标准英文名称为主,可标注CAS号。


2.7 AU

在澳大利亚,化妆品成分按照化学品管理,需确认是否在 AICIS inventory(需查询限制要求)中;必须不在毒物标准清单中。


如均不在,则需要进行分类识别及申请保密清单查询,查询依据以CAS信息为主。

2.8 CA

加拿大对于化妆品成分拥有Cosmetic Ingredient Hotlist,里面为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的成分,以CAS信息为主。


但官方规定成分名称必须使用 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of Cosmetic Ingredients (INCI)标识。

2.9 TW

中国台湾化妆品成分名称可参照 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of Cosmetic Ingredients(INCI)、中国药典、美国药典(United States Pharmacopoeia) 或欧洲药典(European Pharmacopoeia), 或其他正式文件或药典。


以INCI名称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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