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认证】欧盟MDR与美国FDA:医疗器械监管的差异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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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6 09:22:27

一. FDA 和欧盟 MDR 法规对医疗器械制造商而言有何不同?

对于广大的医疗器械制造商而言,美国和欧盟地区是世界上最大的两个医疗器械市场,也是制造商们普遍希望进入的重要目标市场。制造商的首要任务通常是选择最便捷的上市途径,尽管存在多种影响因素,但监管环境可能是医疗器械制造商面临的最大障碍。
在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会定期更新,以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欧盟MDR(医疗器械法规)于2021年5月生效,取代了之前的MDD(医疗器械指令),为医疗器械在欧洲市场的上市设立了新的标准和要求。
这给医疗器械制造商留下了几个问题:
1. 针对不同类型的设备,最佳的上市途径是什么?
2. FDA和MDR之间存在多少协调?
3. 有没有办法在战略上同时支持两者,以及避免重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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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欧盟MDR法规的通过,现在的FDA和欧盟法规比以前更加一致。在以下方面尤其如此:
1. 质量体系要求(均符合ISO 13485)
2. 合格评定前提条件
3. 符合协调标准(如SaMD的IMDRF标准)
然而,尽管存在这些一致性,也还存在着一些主要区别,制造商需要仔细分析和应对这些差异,以确保其产品和操作完全符合不同市场的法规要求。以下是存在的一些主要区别:
二. 医疗器械分类
FDA的分类系统基于设备风险,I类(低风险)和II类(中等风险)大多属于510(k)上市途径。这一框架的基础是制造商能够证明其医疗器械与市场上的已有的医疗器械基本等同。III类医疗器械被归类为高风险,需要通过PMA途径,并需要大量数据来验证和证明医疗器械的风险效益。
相比之下,欧盟MDR有四个器械类别和五个基于风险的分类。这些类别包括:非侵入性器械、侵入性医疗器械、有源医疗器械和特殊类别(包括避孕、消毒和放射诊断医疗器械)。
风险分类如下:
I类–非无菌或无测量功能(低风险)
I类–无菌且具有测量功能(低/中等风险)
IIa类(中等风险)
IIb类(中/高风险)
III级(高风险)
风险分类将决定医疗器械获得批准所需的MDR数据的深度和数量,分级还将考虑任何临床研究或不良事件,每个器械类别都有自己的测试要求。(而在FDA中,I类和某些II类器械不需要临床测试)
三. 定义
FDA与欧盟MDR的定义存在若干差异,虽然许多监管要求相似,但仍需要注意一些更实质性的差异。
FDA法规基于《21-CFR-质量体系法规》,这些法规分为多个部分,规定了每个医疗器械类别的法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共同要求,而制造商必须遵守其风险状况和所选上市途径的要求。
根据欧盟MDR,定义和细节要全面得多。例如,MDR详细规定了经济运营商和公告机构的责任。(公告机构是指为MDR提供评估功能的机构,了解更多关于欧盟MDR公告机构的信息,欢迎阅读知汇历史文章:【全球认证】全部收录,一键下载!欧盟49家MDR公告机构价目表大公开)它还有一系列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不同的附加定义,如处罚、资助义务和成员国之间的合作规则。
四. 测试要求
不需要灭菌和不具备测量功能的I类医疗器械制造商不需要FDA对其测试进行审核。制造商只需自我声明,提供适当的文件,就可以把医疗器械投放市场。
大多数通过510(k)的二类医疗器械都必须遵守该途径的测试协议,并保存一份可靠的设计历史档案(DHF)。制造商还必须保持最新的设备主记录(DMR),并拥有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系统(QMS)。
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通过PMA,需要大量的技术部分数据来说服FDA批准该器械。这些数据分为非临床研究和临床研究。
而根据 MDR,一些 I 类器械被归类为中等风险,这些医疗器械和IIa类中等风险医疗器械需要根据MDR附件XI(A部分)进行符合性评估。IIb类和III类器械有大量的技术文件要求、风险评估以及至少两次来自公告机构的审核。第一次审核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手册是否符合ISO 13485标准,第二次审核审查技术文件和制造设施。
五. 唯一标识符

UDI(唯一设备标识)基本上是在全球公认的设备编码和标准系统下由数字或字母数字字符组成的序列号。FDA的规定要求每个版本或型号的医疗器械都要有 UDI。UDI必须是易于阅读的,也必须是AutoID格式。

MDR对欧盟医疗器械法规进行了一些更新,修改了其要求。UDI-DI允许在欧盟受管制医疗器械监管数据库EUDAMED中对受管制医疗器械进行分组。与FDA要求的另一个不同之处是,标签和软件上的UDI必须完全相同,而且系统中必须考虑到可重复使用器械的清洁过程。

六. 技术文档
医疗器械上市前的许多文件要求与FDA和欧盟MDR法规非常相似。例如,不同类型医疗器械的风险管理、设计和制造的大多数方面都需要文件记录。FDA和MDR均要求记录验证和确认活动、规划和架构。对于CE标志,公告机构还需要设计制造报告以及任何制造验证活动。
一个关键的区别是,欧盟MDR要求提供临床评估报告(CER)。该报告总结了制造商收集的数据,可能包括该医疗器械或同等医疗器械的文献综述。它还列出了警戒数据库的搜索结果,以识别已知的医疗器械使用危害和风险。
七. 组合式医疗器械
欧盟MDR和FDA在组合式医疗器械上的主要区别在于分类过程本身。
美国的大多数医疗器械都是通过510(k) 途径进入市场的,因此医疗器械分类是通过找到对比医疗器械并匹配类别来确定的。如果没有对比医疗器械,则需要通过 FDA 进行更广泛的审批流程。
在欧盟,所有组合式医疗器械都使用基于规则的框架进行分类。例如,MDSW(医疗设备软件-不使用术语SaMD)有22条waterfalling rules,需要遵循这些规则才能对医疗器械进行分类。
除此之外,美国和欧盟都是IMDRF的成员,对于组合式医疗器械的其他法规也大致一致。

Wiselink拥有包括原澳大利亚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Dr. Derrick Beech为首席顾问的国际专业团队,秉承源于澳洲、扎根中国、服务世界的精神,信守专业、真诚、开放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保健品和中药制造商提供全球合规认证和临床试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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