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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为3年。
可以续期。如需继续在越南市场销售该产品,必须在受理通知书到期前,重新提交产品公告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续期费用。
化妆品备案有效期为3年。

根据越南法规第10条规定,化妆品产品公告受理通知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化妆品备案有效期为3年。
LTO是PFDA向企业颁发的官方授权,允许企业开展化妆品的制造、进口、出口、销售、要约销售、分销或转让等商业活动。
可以变更,分为两种类型:
① Type 1变更:仅需在现有备案中修改信息,无需缴费,备案号不变;
② Type 2变更:涉及产品核心信息的重大变更,需重新提交备案申请、缴纳50 RM官费,并获得新的备案编号。
备案有效期为2年,如需继续保持有效,应在到期前1个月提交续期申请。
可以续期。若需保持备案持续有效,必须在备案到期前提前提交续期申请,续期费用标准与首次备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