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保健品监管部门

台湾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TFDA)负责批准和监督食品的市场准入、销售以及上市后合规性监管等工作。

监管法规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健康食品管理法

台湾健康食品的定义及分类

根据「健康食品管理法」第 2 條定义,健康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效」,并标示或宣称其具有该功效,且必须具有实质的科学证据,且不应包含医疗、治疗疾病等医疗效果目的的食品。

「健康食品」必须经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审查合格,通过后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标明核准之保健功效敘述、健康食品標章(小綠人標章)及證號等。

准入必要条件

  • 授权书

  • GMP(良好作業規範之證明資料)

  • 配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

  • 稳定性报告、安全评估报告

  • 保健功效评估报告,功效成分检测报告和检测方法

  • 工艺流程、产品卫生检验规格及报告

  • 一般营养成分分析报告

备案语言

英语,或繁体中文

备案流程、周期及官费

1. 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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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备案周期及官费(币种:新台币)

目前健康食品申請查驗登記為二階段審查及收費制度:初審16 萬元,複審 34 萬元,另領證費 2,000 元。

初審審查天數為 60 天,複審審查天 數為 180 天,不含業者補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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