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食品风险的检查有六个级别,即:
1 级(无条件自动放行),食品货物自动放行。
2 级(特定文件检查),入口处的授权官员必须在授予许可之前检查所有相关文件(HC/CoA/License)。
3 级(基于风险的监测),进行强制性检查,并可以采集食品样本进行实验室分析。
4 级(监测监测),必须进行检查和采样。抽样后放行货物。
5 级(保留、测试和放行),检查和抽样。这批货物在进行抽样后被扣留,并在分析结果符合 1983 年食品法和 1985 年食品法规后放行。
6 级(自动拒收),系统自动拒收相关食品的托运。
FDA监管所有在州际贸易中引入或要约销售的食品和食品成分,但美国农业部 (USDA) 监管的肉类、家禽和某些加工蛋制品除外。
人类食品计划(HFP) 与FDA外地办事处合作,确保各国的食品供应(肉类、家禽和一些蛋制品除外,它们受USDA监管)安全、卫生、健康且贴有诚实的标签,并确保产品安全且贴有适当的标签。
可以。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进口不合规食品:
①食物标有“仅供进一步准备”或“Pour conditionnement ultérieur seulement”;
②如果您在食品抵达加拿大后的 3 个月内使食品合规;
此豁免不适用于肉类商品。
进口信息可以在货物进入加拿大之前的任何时间通过电子数据交换 (EDI) 以电子方式提交给加拿大边境服务局 - 最晚在进口前 3 个月。
请注意,在入境加拿大时,进口前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糖果、甜味剂、休闲食品、脂肪、油、食品化学品、谷物衍生食品、婴儿配方奶粉、母乳强化剂、坚果、种子、香料、草药、调味料或调味品。
《加拿大食品安全条例》(SFCR) 要求某些食品企业准备、保存、维护和实施书面预防控制计划 (PCP),以说明如何解决食品的危害和风险。
由加拿大卫生部长制定。他们将使商品不受《食品和药品法》和《食品和药品法规》中特定禁令的约束。MA 将允许部长制定一般规则,允许食品销售和食品中的物质的使用。MA 也将允许使用经证实的健康声明。
可以续期。